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實施辦法
(征求意見稿)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高校🫅🏽,省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充分發揮《江蘇教育現代化指標體系》的導向、激勵和監測作用,加快推進我省教育現代化進程,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3〕85號),決定從2013年起🐢,在全省範圍開展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為切實做好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一、開展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的重要意義
《江蘇教育現代化指標體系》已由省政府辦公廳於今年初印發施行,成為引領我省教育現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指導性文件。《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強化監測、以評促建💇🏽♀️。每年第二季度以上一年度省、市、縣三級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情況進行相應監測、評估和發布,讓全社會了解、參與和監督教育現代化建設工作”的要求。最近,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江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指標體系(2013年修訂)》和《江蘇基本實現現代化指標體系(2013年修訂)》中均設立了“現代教育發展水平”指標,並明確“以江蘇教育現代化指標體系監測綜合得分作為現代教育發展水平的指標值”,也提出了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的要求。開展教育現代化監測評估,既有利於及時動態掌握我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也有利於引導教育現代化朝著既定目標加快推進👮🏼♂️,也是做好“兩個率先”監測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監測評估的各項工作🦀,更好地服務於全省教育現代化建設。
二、監測評估指標👨🏻、對象範圍和實施細則
我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按照《江蘇教育現代化指標體系》實施。該指標體系共由8個一級指標,即教育普及度、教育公平度、教育質量度、教育開放度🧓🏿、教育保障度、教育統籌度、教育貢獻度、教育滿意度🏋🏻♂️,16個二級指標,46個檢測點組成📘,目標值為100分🆚。
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對象範圍為省、省轄市和縣(市❤️🧝🏿、區)三個層面🐽。省級監測評估依據《江蘇教育現代化指標體系》在全省(涵蓋高等太阳2)範圍內實施🐦🔥。省級監測細則詳見附件1🎩。市、縣級監測,充分考慮市、縣(市、區)教育構成和發展的特殊性,在保持《江蘇教育現代化指標體系》框架不變的情況下👨🏻🦯➡️,對部分檢測點進行刪減調整和細化🚣🏿♀️、優化處理,形成了基於市縣特點的指標群⚇、檢測點和相對目標值🛵🎈。市🫕、縣級監測細則詳見附件2。省裏不再單獨組織對高校現代化建設情況進行監測🫶🧙🏽♂️。
三、監測評估方法及時間安排
(一)監測方法
1.教育現代化建設程度的監測評估,采用綜合加權評分辦法,即通過對單項指標設置權重,計算綜合得分,來觀測分析教育現代化建設狀況。具體方法為🩹:
單項指標得分🐿:①定量指標,正指標=實際值/目標值´權數(實際值/目標值≥1,按1計算)👷♂️;逆向指標=目標值/實際值´權數🙍🏻♂️。②定性指標🍢,單項指標得分=等級系數´權數。
二級指標得分=各單項指標得分之和
一級指標得分=各二級指標得分之和
綜合得分=8個一級指標得分之和。
指標解釋及計算方法見附件3🤦🏻♂️。
2.實地抽測和問卷調查。每年將根據全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的重點和難點,對個別關鍵指標進行抽樣監測和問卷調研等。組織相關專家有選擇🚐、有針對性地對一些市、縣(市、區)進行實地抽測、調查✌🏽。
3.“發展指數”監測。從監測第二年起,我省將把各市🎱、縣(市、區)當年建設與上一年度建設情況進行比較🚶🏻♀️,形成各地教育現代化建設“發展指數”。通過“發展指數”科學衡量各地教育現代化建設情況🎾🖊。
(二)評估認定
鑒於地區之間教育發展水平、辦學條件與基礎等方面存在實際差異,為充分體現對區域的分類指導,指標的監測評估不搞一刀切👦,不要求每一項指標都必須達到目標值,允許有一定的彈性👃🏼。具體達標標準為🤾🤮:同時滿足綜合評分達到90%以上、單個指標實現程度達到80%以上,人民群眾對教育現代化建設成果的滿意度達到80%以上三個條件。監測結論達標的市和縣(市👷🏻、區),方可申請評估認定🤏🏽🍝。評估認定工作由省教育廳具體組織實施(評估辦法另行製定)🚟。通過評估認定的省轄市🫂、縣(市、區)🧑⚖️,省政府將授予江蘇省教育現代化建設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申請評估認定的地區(單位)👯♂️,省教育廳將采用問卷、電話訪問等調查方式對當地“教育滿意度”進行專題調查。
(三)時間安排
每年2月底前各地各單位要完成收集教育現代化建設狀態數據和信息工作。每年3月1日前👩🏻🦽👊🏻,請省各有關單位將本單位負責的監測統計指標數據及相關說明和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報送省教育廳🤨;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將本地區教育現代化監測統計數據及相關說明、教育現代化建設工作年度報告🕎、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報送省教育廳🧙🏻。每年4月底前由省教育廳會同省統計局組織對上一年度全省和各市、縣(市、區)監測結果進行審核和統計分析⭐️,形成年度監測評價報告。監測結果和報告經省政府審定後發至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並根據需要向社會公布。
四、職責分工
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工作在省政府的指導下,由省教育廳和省統計局組織實施,省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市👨🏼🏭、縣共同參與。省教育現代化監測與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年度監測與評估結果和監測報告的初審工作🧑🧑🧒🧒,監測與評估結果和監測報告報省政府審查後公布。
省級層面監測任務分工如下:
省統計局: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其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
省財政廳🤷♂️🗻:財政教育支出預算和決算增長比例;全社會教育投入增長比例;各級教育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在全國省份排名。
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新增勞動力人均受教育年限;技能人才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省公安廳:在校學生犯罪率👶🏼。
省體育局🦁:社會體育設施向學生、太阳2免費開放🕊。
省教育廳💜:負責其余監測點的指標🧏♂️🪔。
省轄市負責本地的監測實施工作,負責對本轄區內的教育現代化指標監測評估數據的收集、統計和審核報送;並對所轄縣(市、區)上報的監測數據進行審核。
縣(市、區)負責本地的監測實施工作👨🦽,負責對本轄區內的教育現代化指標監測評估數據的收集、統計和審核報送🫱。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製。教育現代化監測評估任務重、環節多、涉及面廣,省教育廳🍒🚉、省統計局在省政府領導下,牽頭成立省教育現代化監測與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4),負責對教育現代化年度監測結果的審核以及監測統計相關工作的聯系協調。各地也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製👨🦽,健全工作網絡🐈⬛😽,建立科學、統一🏗🤵、規範的監測評估工作流程,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落實監測評估工作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安排教育現代化監測評估相關工作經費🧝🏼♀️,確保監測工作順利開展。
(二)切實加強培訓,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可信😤、可靠。省教育廳會同省統計局每年度要對監測評估工作進行專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𓀔🛒。各地要準確掌握指標內涵、統計口徑與計算方法🙆🏼♀️,以科學嚴謹、求真務實的態度做好監測數據的收集、審核工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確保監測結果真實、可信。
(三)實行省級部門負責核定監測數據的工作責任製。省教育廳和省統計局對教育現代化監測數據質量負總責,省各有關部門對本部門負責的指標數據負責。市縣應按照省級主管部門要求,認真負責地做好指標數據的收集和審核等工作。省級有關部門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機製👨🏻🚒,通過會審、聯審的辦法,對各地上報的監測數據統一審核確認👶🏿🧟♂️。
(四)執行統一的填報製度。教育現代化監測數據的收集、審核和上報通過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管理系統操作要求開展填報工作,確保教育現代化指標監測數據質量。
本辦法由省教育廳、省統計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省級監測評估細則
2.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市、縣級監測評估細則
3.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指標解釋及計算方法
4.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