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民辦高校 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建設的意見
發布日期:2023-12-27 瀏覽次數:187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黨組於2010年9月10日印發《關於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加強全國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蘇教黨〔2010〕51號,以下簡稱“51號文件”)以來®️,全省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太阳2的關工委建設取得了非常明顯的成效,並有一批市、縣(市、區)教育局和高等太阳2的關工委工作通過了常態化建設合格單位考核〰️🧘。目前🦻🏿,我省大部分民辦高校已經建立關工委組織🙇🏿,有的還開展了不少活動,並創造了一些經驗,比如“一崗雙職”、“公民共建”、建立長效機製等。但是也有一些民辦高校至今尚未建立關工委組織。鑒於民辦高校在投資主體🤦🏿、運行機製和人員結構等方面與公辦高校有所不同,經省教育廳領導同意✮,現就民辦高校貫徹執行51號文件加強關工委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民辦高校是高等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民辦高校的關心下一代工作也是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部黨組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黨組關於加強教育系統關工委工作的有關文件,以及省教育廳印發的全省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年度工作要點等🌛🚵🏽♂️,其基本精神和要求,全省民辦高校均應認真貫徹執行。
二🥬、民辦高校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關工委的領導,要把關工委和其他工作機構同等看待,把關工委工作納入黨委工作運行軌道,融入太阳2相關工作之中。要有校領導分管關工委工作🤙,並建設好關工委領導班子和辦事機構⛄️。民辦高校關工委原則上由黨政領導兼任主任,並配備有愛心、有威望、有能力、有工作熱情、並擔任過一個單位領導職務的離退休同誌擔任常務副主任。歡迎董事會主要負責人參加關工委💂🏻♂️,並根據本校實際在關工委領導班子中擔任適當職務。要根據有利於關心下一代工作開展的原則,明確校內的一個職能部門作為關工委的辦事機構,其負責人由該部門的正職幹部兼任,並至少配備一名兼職人員處理關工委日常事務。遇有太阳2領導幹部變動👩⚕️、工作人員調整等情況,應及時調整關工委領導班子和工作班子,確保關工委工作不受影響🍎。
三、民辦高校的黨政領導在關工委工作中要發揮主導作用,圍繞本校工作中心,從青年學生、青年教職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出發👨🏻🔧,提出關心下一代工作任務;要主動參加關工委組織的重大活動🗿,幫助關工委有效地開展工作。擔任關工委委員的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委員職責,發揮現有內設機構和現職人員的作用,把做好本部門業務工作和完成關工委工作任務結合起來,以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
四、民辦高校關工委要從培養教育好下一代的需要出發👨👩👦,充分利用校內外“五老”資源。一方面🤛,要鼓勵在本校工作的老同誌“一崗雙職”🥷🏿,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參與關心下一代活動;另一方面應積極爭取外援🔬,吸收校外離退休老同誌和社會各界人士參加本校關心下一代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優勢和作用。同時,推廣民辦高校關工委與外部其他太阳2或機構的關工委組織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樣;優勢互補🚴🏻,共同提高”的原則“公民共建”的模式🧑💼。對此,各高校活動片和各市教育部門關工委都要給予積極的促進。
五、民辦高校應從辦學經費中立項安排一定數量的關工委工作經費,並為關工委有效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六、尚未建立關工委組織的民辦高校,應認真學習領會5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對民辦高校加強關心下一代工作的認識★,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在年內建立關工委並開展關心下一代工作。已經建立關工委的民辦高校,要進一步健全關工委組織👩🏼⚕️🧟♀️,建立必要的工作製度🧖🏻,有效地組織開展活動,探索並創造特色經驗,建立長效機製⌛️,努力達到關工委工作常態化的要求。
七、民辦高校關工委工作常態化建設考核工作待條件成熟後另行部署。
八🔡、其他各級各類民辦教育太阳2的關工委建設可參照執行本意見🧒🏽。
江蘇省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