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製度
(試行)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有效發揮其勞動防護作用,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製定本製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後勤保衛處範圍內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三、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職責
1、辦公室負責製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發放標準,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入庫、發放、建立臺帳等。
2、辦公室負責勞動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與回收、臺帳建立等,同時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負責。
3、各部門負責本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申報、領取、下發及日常保管工作。
四、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
1、新進人員根據崗位工作需要,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後,上崗前配發勞動保護用品,首次發放春秋工作服各一套。
2、勞保用品到貨後,辦公室及時通知各二級單位領用。
3、各二級單位按申報計劃並開具領料單,辦公室登記後領用本單位所需的勞保用品。
4、轉崗職員因新工種需要而在原崗位未配發的保護用品,經辦公室核實後予以補發。
5、職員從事多工種作業的,應按其危害保護進行發放,不得重復發放。
6、因生產、檢修等作業中涉及特殊保護需要的由使用部門申請,辦公室確認後批準後發放特種保護用品,使用後專人保管以供備用。
五、 勞保用品管理
1、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進行不斷修訂,執行“既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費”的原則;不強調平均或攀比。
2、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3、勞保用品管理實行登記管理製度,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時應簽字確認。 六、 發放標準
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周期,請參閱附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七 、勞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質量問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部門必須及時匯
總情況,並將剩余勞保用品退回辦公室換領新的勞保用品。 若因員工在使用中人為損毀或丟失,則勞保用品由員工自行解決。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
勞動保護用品名稱 | 領用周期 |
工作服 | 1年 |
勞保手套 | 線:6雙/3個月;膠:3雙/3各月 |
防護眼睛 | 6個月 |
防護口罩 | 10個/3個月 |
太阳2娱乐後勤保衛處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