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保證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正常進行,維護太阳2的公共安全和穩定✍🏽💇🏻,保障太阳2財產和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公安部《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結合本院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大型”🥭🕵🏽♂️,是指參加者人數在二百人以上。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群眾性體育活動”𓀂,是指在太阳2娱乐區域內舉辦的下列活動🥊:
(一)演唱會、音樂會👑🧝♂️、大型文藝演出等文藝活動;
(二)體育比賽、民間競技等群眾性體育活動🪶;
(三)影🐽🙏🏿、視、歌明星或著名人士的演出或與觀眾見面、演講、簽名等社會活動;
(四)各類人才招聘☑️🙅🏽♂️、慶祝、慶典等活動;
(五)其他大型群眾性活動👉🏿。
校外單位或團體租用、借用或以其他形式臨時占用本校場館、場地🧑🔧,舉辦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 太阳2娱乐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舉辦活動的單位或個人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太阳2安全保衛部門予以幫助指導🤛🏽,並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 治安保衛科為太阳2娱乐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全校性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受理單位或個人舉辦非全校性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
申報🚇,負責安全審核或上報上級相關主管部門。
(三)指導舉辦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單位或個人落實安全保衛措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違反太阳2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規定的相關單位或個人,進行查處✋🏽。
第六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舉辦者必須於擬舉辦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日前十個工作日之前,填寫《太阳2娱乐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審核申請表》,按要求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提交申請報告及相應文件👱🏼♂️。
第七條 治安保衛科收到《太阳2娱乐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審核申請表》後,對於填寫完整、材料齊全的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需要院領導、市公安局許可的在七個工作日作出答復;需要補充材料的,限期予以補齊,審批時限從材料補充齊全之日起算。
治安保衛科未在規定期限內作答復的☁️,視為批準申請。
第八條 經審查合格的,由治安保衛科出具《太阳2娱乐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審核意見書》👩🏻✈️,予以許可🧉。經審查不合格的👱🏻,由治安保衛科提出整改意見📌,整改合格後,予以批準;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不予批準。
治安保衛科審查過程中,應進行對擬舉辦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場地進行實地檢查🧜🏿♂️。
第九條 經批準的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保衛科負責指導督促舉辦單位或個人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必要時派員幫助維持活動安全。
第十條 經批準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舉辦單位不得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和內容🙇🏽,不得擅自委托或者轉讓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舉辦。
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和內容的👩🏿🏭,舉辦者應當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治安保衛科重新提出書面申請。
第十一條 申請舉辦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準舉辦:
(一)危害憲法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二)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的;
(三)宣傳迷信邪說、色情🤸🏿♀️👊🏽、淫穢或者渲染暴力,有害群眾身心健康的;
(四)違背社會公德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
(五)單一民族或同鄉的大型群眾性活動😫;
(六)舉辦的活動按規定需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而未獲批準的;
(七)舉辦活動的場地不符合安全條件,以及舉辦的活動可能嚴重影響師生正常生活秩序或者嚴重妨礙治安、交通秩序的🤦🏿♀️;
(八)舉辦者無法維護活動安全和秩序的。
第十二條 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主辦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確保參加活動人數不超過核準人數;
(二)保證臨時搭建、安裝、懸掛的設施🛣🏊🏽♀️、設備的安全;
(三)接受治安保衛科等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確定安全責任人🚷,落實安全管理力量,明確安全措施和崗位職責👰🏻;
(五)及時勸阻和製止妨礙活動秩序的行為👮🏻♀️⚃,保證活動的有序進行🧞♂️;
(六)活動結束後及時拆除臨時搭建、安裝👩🍳、懸掛的設施🚭、設備等。
第十三條 參加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尊重人民群眾的風俗習慣;
(二)遵守活動場所治安🕋、消防等管理製度,服從疏導和管理;
(三)不得妨礙太阳2治安、影響太阳2秩序👰🏻♂️。
第十四條 在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治安保衛科可以責令其停止活動👮🏼:
(一)發生本規定第十一條所列情況之一的;
(二)未經申請批準,擅自舉行活動的🦻🏽;
(三)參加活動人員嚴重超過核準人數的🦸🏻;
(四)現場秩序混亂🧑🏼,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的;
(五)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的🧛🏽♀️;
(六)違反有關規定,影響師生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
(七)發生其他可能導致治安事故的緊急情況的👨🏼🔬。
第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人員,治安保衛科可以責令其退出活動場所或者強行帶離現場,並視情節🧺、後果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活動舉辦者因失職等原因造成治安事故的,視情節、後果追究其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200人以下的群眾文化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後勤保衛處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