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2娱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實施細則
發布日期:2014-04-28 瀏覽次數:50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院黨風廉政建設👱♀️,明確學院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保證黨和國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在我院的貫徹落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和教育系統《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實施辦法》,結合我院實際,製定本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第二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要堅持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凝聚中國力量 ,實現中國夢👨🏼💻,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針;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立足教育,著眼防範📺;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獎勵與懲處相結合;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
第三條 要把實行黨負廉政建設責任製,作為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工作目標管理,與學院各項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第四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學院成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工作⛰。
第五條 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領導成員由學院黨委🧔🏽♂️、紀委主要領導同誌組成。一般由3至5人組成。
第六條 建立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領導小組工作製度。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專題會議,討論關於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規劃👩🏻🦽➡️、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黨風廉政建設專項檢查,考核情況的匯報,研究有關工作。
第七條 黨風廉政建設小組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責任: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組織關於黨負廉政建設的精神,製訂學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定期分析研究學院黨風廉政建設狀況,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各項任務的落實。
(二)組織領導全校黨性黨風黨紀廉政教育,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風廉政法規,增強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
(三)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黨風廉政建設的法規製度,結合學院實際,製定學院黨風廉政建設的規章製度,並督促落實👨👩👦。
(四)履行責任製範圍內的監督職責,對全院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拔任用幹部,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六)加強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三項工作的領導,支持學院紀檢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為其有效開展工作創造條件🤾🏼♀️。
(七)註重黨風廉政建設治本工作,完善監督機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第八條 學院黨委書記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校領導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根據上級黨組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和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規劃,對學院黨風廉政建設作出部署和安排,製訂學院黨風廉政建設階段性工作目標,每年至少兩次聽取學院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執行情況的專題匯報,分析研究學院黨風廉政建設狀況,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
(二)領導學院黨風廉政建設的教育、檢查和考核,督促黨風廉政建設規劃🤾🏿、目標和各項規章製度的落實。
(三)負責學院黨政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檢查幹部廉潔自律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四)模範遵守黨和國家以及學院黨風廉政建設法規製度,管好家庭成員和身邊工作人員,防止發生違法違紀和不廉潔行為🕺🏽。
第九條 學院各黨(總)支部書記對職責範圍內的廉政建設負總責,對下一級教師的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參與組織實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教育,檢查和考核🦗、督促廉政建設工作目標和各項規章製度的落實🤽🏿♀️。
(二)模範遵守黨和國家以及學院黨風廉政建設法規製度,管好家庭成員和下屬,防止發生違法違紀和不廉潔行為。
(三)及時發現、解決本人分管工作範圍內出現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帶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督促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四)每年至少一次向領導班子報告分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根據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檢查考核結果,向領導班子提出獎懲建議👨🍳。
第十條 學院建立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每年第四季度,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領導小組,對全校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和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考核情況以及適當方式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 全校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應將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和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單位年度工作總結和個人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每年進行全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檢查考核以前,全校各中層領導班子應對本單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情況進行自查🦸♀️。
第十二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檢查考核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照檢查的基礎上,采取民主測評,聽取匯報,查閱文件資料、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尤其要聽取教職工的意見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