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技能考試考生守則
一、考生須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證件進入考場,證件顯示的個人信息須與準考證信息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生遲到十五分鐘以上(以開考時間為準)不得入場;
三、考生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領取技能鑒定項目單和鑒定卡,在考生候考室有序待考並關閉通訊工具;
四、參加技能鑒定考試,應講究文明,穿戴整潔,言辭規範。進入操作技能鑒定考場後,應按指定的工位號就位,並嚴格按鑒定操作流程在規定時間內獨立完成考試項目;
五、考生參加鑒定須遵守考場紀律和考試規定,考生在考場內不準吸煙、不準做與考試無關的事,考生在考試中不準出現任何考試作弊的現象和行為,考場管理人員有權對考生違規進行製止並作出處理,考生應承擔相應責任;
六、考生應遵守各類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愛護考場內的設備設施、儀器儀表,考生在使用設備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考場工作人員反映,考生違規操作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七、考生應自覺服從督導員、考評員及考場工作人員管理,不可以任何理由妨礙和影響工作人員正常工作,不可幹擾考評員正常評分,不可向考評員等各類工作人員敬煙或贈送錢物,不可提出任何不合理不公正的要求;
八、考生應自覺維護考場秩序和考試環境,保持考場安靜,考試結束後不在考區內逗留或大聲喧嘩、隨意走動,離開考場後,不可再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