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職業資格證書將啟用
為進一步加強職業資格證書的核發與管理,根據人社部的統一安排,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啟用新版職業資格證書,舊版職業資格證書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辦理和核發。
新版職業資格證書由人社部統一印製,證書的填寫、編碼、驗印等繼續按照人社部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其證書在發證機關(印)處套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
從今年第四季度開始,人社部將以各地、各部門(行業組織、集團公司)每季度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系統的打印數據為依據,按季度核撥空白職業資格證書,並通過簡報、網絡等形式,定期公布證書發放情況。各地、各部門(行業組織、集團公司)須以地(州、盟、市)和二級鑒定機構的打印數據為依據發放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