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1年度徐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績效評價的通知
各縣(市)區科技局,徐州經開區、高新區、港務區科技局,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全市科創平臺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徐委發﹝2021﹞45號)、《徐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三年提升計劃》(徐科發﹝2021﹞8號)等文件精神,現組織我市2021年度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績效評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2021年12月31日前,經國家、省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含各級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必須參加此次績效評價。
二、評價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評價流程
1.單位自評。各參評單位依照《徐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辦法(試行)》(附件3)、《徐州市眾創空間績效評價辦法(試行)》(附件4)相關要求,認真填報《2021年度徐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報告》或《2021年度徐州市眾創空間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5、附件6,以下簡稱《報告》),加蓋公章後,一式兩份,報送至所在地科技部門審核。
2.縣(市)區科技局審核。評價對象所屬轄區科技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孵化器、眾創空間評價材料的初審和現場的實地核查,確保其上報的參評數據、資料的真實性及完整性。
各縣(市)區科技局在審核過程中發現問題的,要及時告知相關評價對象,並要求其在規定時限內提供補充證明材料。
3.材料評審。市科技局組織工作組開展會評,並確定進入實地核查的載體名單。
4.實地核查。根據會評確定的實地核查名單,市科技局組織工作組對其進行實地核查。
5.結果運用。綜合會評及實地核查結果,確定所有載體2021年度績效評價等次。評價等次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個等級。對評價結果為優良的,按照相關文件規定,予以獎補。
四、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科技局要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對評價材料內容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於形式。申報材料經所在轄區科技局審核蓋章後,連同匯總表(附件1、附件2)於3月31日前報送至市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並簽署《2021年度雙創載體績效評價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確認表》,逾期不予受理,後果自行承擔。電子檔資料發送至指定郵箱。
2.各參評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評價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嚴禁提供虛假材料、虛報統計數據等行為。對在評價工作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單位,一經查實,評價為不合格,對存在科研誠信行為的相關責任主體,其失信行為記入科研信用記錄,並按規定予以處理。對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評價材料的參評單位,評價為不合格。
聯 系 人:王 瑩 崔天琦 彭月辰
聯系電話:83990278 83990278 83990238
電子郵箱:cyzx2004@126.com
附件:
1.2021年度徐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匯總表
2.2021年度徐州市眾創空間績效評價匯總表
3.徐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辦法(試行)
4.徐州市眾創空間績效評價辦法(試行)
5.2021年度徐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報告
6.2021年度徐州市眾創空間績效評價報告
徐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