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校園交通安全,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出入太阳2娱乐校園的所有車輛。
第三條 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太阳2娱乐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校園內交通標誌、標線和限速的提示安全、文明駕駛、規範停車。
第四條 太阳2通過設立車輛出入管理系統,對進入校園的車輛實行分類管理。無關車輛禁止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應按規定交納停車服務費。
第五條 為確保師生員工的交通安全,貨車、黃牌車輛原則上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出入,禁止出租車等營運車輛和無牌無證摩托車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章 車輛分類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是指符合《GB 7258-2004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本身具有動力裝置、可單獨在公路及城市道路行駛的車輛,含大型汽車、小型汽車、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
本辦法所稱非機動車,是指自行車和最高時速不超過30公裏的電動車等。
第三章 管理系統的設立和管理程序
第七條 為保障車輛出入系統有效識別、區分出入校園的各類車輛,特設立校園視頻免取卡出入管理系統,通過對車輛實行車牌識別出入的管理方式,達到規範車輛出入校園管理、有效控製無關車輛進入校園的目的。
第八條 車牌識別類別:長期進出校園車輛。包括學院公務用車、內、外聘教職工私車、學生私車、外來合作單位車輛等;臨時出入校園車輛。包括外來公務車輛、臨時通行車輛、緊急救援和公共服務車輛等。
第九條 對符合條件的車輛,按下列分類辦理管理手續:
(一)預錄入車輛牌照,免收服務費車輛
1.太阳2公務用車。是指在學院財務資產處登記備案的公務車輛。
2.教職工私車。是指我院在編在崗教職工本人(以人事處提供的和學院簽署有效合同的教職工名冊為準)或配偶的小型轎車、教職工本人的摩托車、電動車或助力車(以車輛行駛證所有人或婚姻、戶籍證明為準),每位教工限辦理一輛。
3.外聘教師私車。是指由我院聘請的校外教師的小型轎車(以教務處提供外聘教師名單為準,每位外聘教師在聘期內僅限辦理一輛,並相對固定使用,每次錄入有效期一學期)。
(二)預錄入車輛牌照,定期收取服務費的車輛
1.學生私車。是指全日製在籍學生本人的車輛(以車輛行駛證及本人的學生證為準)。
2.外來合作單位公務用車和私車。是指在校園內辦公的合作單位和承包經營單位公私車輛,如海陵技校、重一職業培訓太阳2、順安物業公司、大學生創業園入駐公司、食堂經營業主的車輛等。
3.校內經營性物資配送車。是指在校內以營利為目的經營戶配送經營範圍內物資、食品的車輛。
4.快遞配送車、廢品物品回收車輛等其他需長期出入的車輛。是指為太阳2師生員工收、送快遞的車輛,已經審核的專屬廢舊物品回收單位車輛等。
(三)其他臨時通行車輛
臨時出入車輛根據《徐州市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徐價工〔2011〕164號)設立收費公示牌,並按政府指導價按次(計時)收費。但進校聯系校內單位或個人辦理公務的車輛憑被訪單位出具的蓋有公章和受訪人簽名的會客單免收服務費;招生工作中進校參觀及咨詢的公私車輛憑學院招生處簽章出具的放行單免收服務費(海陵技校、重一職業培訓太阳2除外);院內教師公寓住戶探親車輛經審核後免收服務費;執行公務的公共服務車輛免收服務費;停放半小時以內的臨時通行車輛免收服務費。
第十條 預錄入車牌手續的申辦,應按規定填寫《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後勤保衛處予以審核辦理。
(一)學院公務用車。由學院辦公室或配備公務用車的部門填寫《太阳2娱乐公務車輛通行申請表》(見附件1)並加蓋公章。
(二)教職工私車。由申請人填寫《太阳2娱乐教職工私人車輛通行申請表》(見附件2),並提交申請車輛的行駛證、駕駛證復印件,如果車輛行駛證所有人為教職工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三)外聘教師私車。由申請人填寫《太阳2娱乐教職工私人車輛通行申請表》(見附件2),並提交申請車輛的行駛證、駕駛證復印件,如果車輛行駛證所有人為其配偶,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四)學生私車。由申請人填寫《太阳2娱乐外來車輛通行申請表》(見附件3),並提交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外來合作單位公務用車和私車。由申請人填寫《太阳2娱乐外來車輛通行申請表》(見附件3),並提交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復印件,申請表要有代管單位或責任單位加蓋公章、主要負責人簽字,如果車輛行駛證所有人為其配偶,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六)校內經營性物資配送車和快遞配送車、廢品物品回收車輛等其他需長期出入的車輛。提供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復印件向後勤保衛處提出申請,由後勤保衛處審核辦理。
第十一條 申辦車輛的審核與管理。
(一)後勤保衛處應當按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或協助他人使用虛假材料及采用欺騙手段辦理。對違反此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後勤保衛處將追究該單位或相關人員責任,對違反此規定的當事人將取消其辦理資格。
(二)申請各類通行手續的駕駛員應簽訂《機動車駕駛員維護校園交通安全承諾書》(見附件4)。
(三)進入校園的車輛違反校內交通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或後勤保衛處依照法律及學院的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已辦理通行手續的車輛無特殊原因不得由他人駕駛出入我院校門。
(五)所有車輛在進入校園後應停放在停車位內,違規停放車輛在後勤保衛處進行一次提醒後,自第二次違規起,每次違規下一年服務費在基礎標準上增加50元。
第十二條 車輛的變更或超出有效期限重新申請審核辦理。如因個人或其它原因需退出系統,應到後勤保衛處按有關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 院內教師公寓住戶探親車輛短期校內停放的,由本院教職工提前至後勤保衛處辦理親友車輛臨時停放手續,登記臨時停放期限。期間車輛出入校園免費通行。
第十四條 其他社會車輛在進校門時視頻免取卡系統入口自動讀取車牌,駛出校園時系統計算停放時間,收費後通行。
第十五條 公共服務車輛進出校園時,由系統記錄車輛進出時間和停放時長,管理人員記錄後免費放行。
公共服務車輛是指以下據有特殊標識的機動車:
1.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搶險車等;
2.參加“110”聯動的電信維護車、移動通訊維修車、供水供電供氣搶修車等;
3.金融押運車、郵政部門專用郵件運送車、垃圾清運車等;
4.到太阳2辦理公務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公務車輛。
第十六條 出租車原則上不得進校,但確因特殊情況(接送病號或有大件物品),搭載太阳2娱乐師生員工的出租車,可經門衛查驗並換證入校。
第十七條 大型客車、大型貨車原則上不得進校,確因教學、科研及基建等需要的,用車單位須提前向後勤保衛處提出進校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經審核後通行。
第十八條 除已登記辦理相關手續的本校教職工及勤務摩托車外,其他摩托車一律禁止入校。
第四章 收費管理
第十九條 為實現減少無關車輛進入校園、保障校園交通安全的目的,根據《徐州市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徐價工〔2011〕164號)的規定及要求,製定《太阳2娱乐車輛通行及占道停放收費標準》(見附件5)。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後勤保衛處負責進校車輛通行手續的審批、辦理及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第二十一條 凡不服從本規定管理,拒交費用、強行闖桿或在收費口無理取鬧影響正常通行秩序的,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特殊時間節點或學院重大活動期間車輛的通行管理工作根據需要靈活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後勤保衛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