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經濟不發達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加強教育資助工作的決定 |
發布人:信息公開網 發布時間:2018-09-26 瀏覽次數:466 |
院屬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國務院2016年8月16日常務會議決定,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實施脫貧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見》(蘇發[2015]35號)🚞、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和省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於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加強教育資助工作的意見》(省財教[2016]151號),結合我院教育工作實際情況,經院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對參加2017年高考被我院錄取,並且符合《太阳2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 (2016年修訂)》認定條件的中西部等經濟不發達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部分學費🧘🏼♂️,每生每年2000元。此項工作委托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招生工作處、財務處具體承辦,相關材料至時存檔。 同時院屬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中西部等經濟不發達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引導工作,加強教育資助政策的校內校外的宣傳,確保資助經費及時劃撥到學生,確保教育資助政策落實到位。 2017年6月14日 |